•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先导区获优惠政策

        南宁9月11日电,记者从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中马钦州园区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先导区和创新开放试验区,并明确在产业发展、金融创新、外汇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和人才聚集等多方面给予系列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支持。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中国与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合作建设的项目,是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实验田。为此,国务院量身订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园区建设。”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范力介绍,国务院同意支持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材料和新材料、生物技术、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政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中马两国科技成果在区转化。

        中国还鼓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进行金融改革、创新和国际合作。加大对外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入园准入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股权市场、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领域改革创新。在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对已到位的钦州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允许试行“意愿结汇制”结汇。

         此外,还允许负责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放建设的合资公司外资资本金及外汇结汇后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园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等经批准的业务。在符合全国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支持钦州园区在条件成熟时按现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同时,支持钦州园区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人才特区,创新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政策和机制,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园区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是继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之后,中外两国政府合作建设的第三个园区,与马来西亚-中国关丹产业园区开创“两国双园”国际园区合作新模式。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的园区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材料及新材料、生物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努力打造先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文化生态新城、合作交流窗口。

         自2012年4月1日开工建设以来,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2亿元用于启动区路网、污水处理厂、公共水电、产业工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目前,园区已有多家企业开工建设并有望在年内投产。(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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