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新加坡要在发展仲裁中心方面超越香港

    新加坡有意积极发展仲裁中心,在发展方面超越香港,《华尔街日报》报道,新加坡主要通过提供税务优惠等方式,吸引外商在新加坡作出仲裁。2013年在新加坡涉及仲裁的争执金额达48亿美元,最高一宗仲裁金额达到35亿美元,相对而言2013年在港的仲裁桉件涉及的金额只有20亿美元。

    新加坡律政部去年向国会提交修宪提议,希望建立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若通过,该法庭将成为亚洲唯一的国际商业法庭,新加坡也可以以判例为准则规范,重新制定东盟乃至亚洲的跨国商业规则。

    新加坡发展仲裁中心的作用,除了建立该国在亚太区的仲裁地位之外,也可协助新加坡当地的法律服务业生意,去年因为仲裁而为星洲带来的法律生意已经高达17亿美元。

    该国律政部门指出,随着环球贸易及投资由西方国家流到亚洲,跨国争执的数目及複杂已经大大增多,因而要发展争执解决服务,包括仲裁在内,而西方国家之中,伦敦、巴黎及纽约都已发展成为仲裁的国际中心。

    新加坡于2012年已为涉及在当地仲裁桉件的法律服务业,提供高达50%的税务减免,而且重整法例,以方便外地律师在当地执业。新加坡已经由1999年起,得到印度等地的仲裁认可,相对而言,香港只是由2012年才得到印度认可。(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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