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中国与新加坡交流分享社会治理经验


      来自中国和新加坡社会管理有关部门、研究机构的百余名代表28日围绕“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依法治理”问题展开交流,探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分享各自社会治理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孟建柱与会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将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

      拥有多元文化的新加坡不仅在经济发展上有着令人瞩目的成绩,而且探索出一条植根东方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文明的社会治理之路,成为亚太国家的成功典范。从2012年开始,中国与新加坡开展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交流。继首届论坛在新加坡成功举行后,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28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孟建柱出席论坛,介绍了中国在探索实践中对坚持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认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把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一般规律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治理实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人民推进社会治理,努力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孟建柱表示,新加坡在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中国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借鉴作用,希望两国坚持交流互鉴,务实合作,共享社会治理法治化经验。

      出席论坛的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表示,社会治理对正面临社会转型的新中两国而言日趋重要。两国文化内涵相似,有利于双方互相借鉴经验。他分析了两国在社会治理方面面临的共同挑战:“一是人民日趋新颖和多元化的期待。二是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趋势。三是科技和全球化对于工作要求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四是新兴资讯、科技普及下导致信息高速广泛的传递。” 

      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部长陈振声详细介绍新加坡的社会治理之道。他表示,要在“理、情、法”三者中寻找符合社会状态的平衡点:“为了确保良好的社会治理,新加坡努力在‘理、情、法’三者之间寻求平衡。首先是‘理治’,以理性务实的方式来规划我们的政策和制度。第二是‘情治’,通过协商的方式来构建社会的‘心件’来凝聚人心。第三是‘法治’,通过法律框架,维护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我们在依循‘理’的同时结合了‘情’与‘法’。”

      对于新加坡的社会治理经验,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在发言中予以认同。他强调,在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中,法律法规居于基础性地位,而社会道德、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也是治理公共事务的重要遵循。

      “我们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推进社会治理的进程中,要善于通过确立一系列供人们自己判断是非、分配责任的规则来解决问题,引导、鼓励社会成员之间以契约合意进行自我规范,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国际在线)(新华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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