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东盟会议重申明年底前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内比都8月28日电,据东盟会议新闻中心28日散发的会议联合新闻公报,第二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部长会议重申有关各方要共同努力2015年底前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来自东盟国家及其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的经贸部长27日在内比都举行会议,共商尽早结束相关谈判,推动经贸合作关系发展。

          RCEP是由东盟于2011年提出并主导推动的区域贸易协定安排,谈判成员包括东盟10国和与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

          RCEP是东亚地区参与成员最多、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谈判,是对既有成熟自贸区的整合,其谈判目标是在东盟成员国与东盟自贸伙伴之间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据联合新闻公报, RCEP已经举行了五轮谈判,第六轮谈判今年12月将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据中方介绍,RCEP谈判领域广泛,既包含传统的货物、服务与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也涵盖众多新兴领域的规则议题,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方方面面。

          2012年8月,16国经贸部长通过了《RCEP谈判的指导原则与目标》,确定了RCEP谈判的目标、范围和领域。2012年11月,东盟与自贸区伙伴国领导人共同发表《启动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提出了在2015年底达成协议的目标,谈判自此正式启动。

          RCEP有利于增进亚太各国的经济福祉。作为东亚地区参与成员最多、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谈判,RCEP涵盖亚太16国,拥有近一半的世界人口(34.35亿人口,2013年),2013年生产总值达到21万亿美元,出口超过5万亿美元,占当年全球经济和世界出口总量的比重均接近30%。RCEP建成后,将成为亚太地区唯一能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相当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并且其经济效应远高于TPP。

         据中国代表团,中方期待谈判各国齐心协力,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后续的谈判尽快取得突破,顺利实现2015年达成协议的目标,为共建亚太自贸区的宏伟蓝图打下坚实的基础。(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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