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0月1日星期三

    新加坡禁止向儿童做垃圾食品广告

    新加坡讯,12岁以下的孩童,由于心理发育尚未成熟,极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干扰,为此,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儿童食品广告准则。

    规定指出,含糖类零食例如软饮料和巧克力等禁止向12周岁及以下年龄的儿童促销,而其广告不得出现在儿童刊物、儿童节目时段的电视频道、以及小学50米范围内的巴士站等。

    那些后缀为.sg的儿童网站,也受这项条例影响。

    据调查,购买垃圾食品的青少年及其监护人,90%是看了广告后才买的。

    从明年1月开始,面向12岁及以下年龄儿童所销售的食品和饮料必须符合新加坡儿童食品广告委员会定下的统一营养标准。

    这意味着许多儿童食品和饮料必须重新审视其内容原料及成分,限制不健康的因素,如钠、糖以及饱和脂肪酸等;并加入更多健康的、有利于儿童生长发育的微量元素,例如更多的高纤维和全谷物等粗粮食品。

    而这些面向该阶段儿童生产食品和饮料的公司,必须获得国家规定的营养标准符合证书,并在这种面向儿童定位的广告正式运营前将证书提交媒体公示。若广告客户蔑视规则,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将对其和相关媒体进行质问,并撤回广告。

    在英国、丹麦和韩国,也有限制此类广告的先例。2012年,14家世界级大型食品公司包括可口可乐和麦当劳等宣布承诺绝不面向12岁以下的儿童为垃圾食品打广告。

    短期看来,也许广告公司可能面临一些损失,但相关食品的配方将做重新调整,这将为健康食品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平台和环境。

    此外,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也表示,要做的不仅仅是从媒体上杜绝这些不健康食品,而父母必须以身作则也显得异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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