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

    财经观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将提速

        第24届东盟领导人会议5月10日至11日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召开,如何进一步推进覆盖亚洲16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进程将是重要议题。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目标是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

        2012年11月,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宣布正式启动RCEP谈判,开始自贸区建设进程。按照预计时间表,谈判将在2015年年底完成并最终达成协定,之后进入实施阶段。RCEP自贸区建成后,将覆盖全球约30亿人口,区内经济总量超过20万亿美元,有望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区。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指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亚洲地区参与成员最多、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谈判,是对既有成熟自贸区的整合。他表示,RCEP具有较强的包容性,符合亚洲产业结构、经济模式和社会传统实际,采取循序渐进方式,兼顾成员国不同发展水平,不排斥其他区域贸易安排。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积极推动谈判进程。

        据2012年8月首届东盟与自贸伙伴国经贸部长会议上通过的《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RCEP谈判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争端解决机制等八个方面。

        自2013年5月在文莱举行首轮谈判以来,RCEP迄今已举行四轮谈判。在前三轮中,市场准入自由化模式和各领域案文谈判均进入实质性阶段,各方在关税减让模式、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和建立规则领域机制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今年4月初刚在中国南宁结束的第四轮谈判又在货物、服务、投资及协议框架等广泛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观察人士指出,2015年是东盟共同体预期成立的时间,也是东盟一体化程度升级的时间点。随着一体化程度提升,东盟希望以它为中心的亚洲一体化进程也能够升级,因此将积极推动RCEP谈判,并可能通过降低目标来换取在2015年达成协议。

        尽管如此,RCEP谈判中国代表团团长、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表示,由于各方发展水平和谈判立场存在差异,RCEP未来的谈判仍“任重道远”。

        首先,RCEP成员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该地区经济最发达的日本国内生产总值比最落后的缅甸高300多倍,经济水平巨大差异造成利益诉求南辕北辙,不利于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其次,各成员国都有自己的敏感领域,立场不同。如印度平均关税在RCEP各国中最高,担心RCEP会使其相关产业受到冲击;澳大利亚已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成员,与美国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FTA),在谈判中很可能主张加入环境、劳工等对于其他多数国家来说过高标准的内容;而日本则对开放农产品市场高度敏感。

        此外,双边自贸协定是RCEP谈判推进的基础。目前,谈判以东盟和另外6国签署的5个“10+1”自贸协定为中心。尽管16个成员国之间已达成多份自贸协定,但现有协定显然还不够。

        目前,日本与中国、日本与韩国、中国与印度、中国与澳大利亚尚未达成双边自贸协定。这些双边自贸协定如果没有突破,RCEP也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中日韩自贸区作为RCEP的核心,如果进展缓慢,也必然会影响到RCEP。

        在东南亚多个国家有投资和贸易往来的香港新华集团主席蔡冠深认为,想要明年完成RCEP谈判尚有难度,因为谈判各方不仅要考量本国的经济利益,还会受到政治利益的左右。

        专家建议,RCEP不宜采取签订一揽子协议的办法,而应借鉴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渐进式自由化”路径。一方面,继续对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的成员国实行特殊与区别对待的政策,另一方面可参照中国与东盟开创的“早期收获计划”,选择某些易于达成协议的部门作为优先开发领域,使有关各国尽早获得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的收益,从而有利于后续协议的推进。(新华社记者欧阳为 常勇 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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