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现行法律规定之下,版权所有人如果发现被侵权,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商发出通知,要求对方屏蔽侵权网站或将涉嫌侵权的网页删除。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不照办,版权所有人可以起诉其侵权,不过并没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照办。在现实中,由于这样的版权官司耗时费力,几乎没有人愿意尝试以此途径来维护自己的版权。
新法规定,版权所有人申请禁令时不必先证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新加坡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说,修改后的法律规定能够让版权所有者在网络空间更加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英兰妮说,网络版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新加坡也受到影响。她说,网络空间侵权泛滥,盗版内容抢走了合法内容的用户,“对新加坡的创意产业产生不利影响,也会影响我国尊重知识产权的声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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