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新加坡一19岁少年经营妓院被判缓刑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19岁的少年因为经营妓院,被法庭判缓刑18个月和120小时的社区服务。

    陈文聪(音)是在去年7月8日被捕的。当时新加坡中央肃毒局警员在芽笼的明华酒店展开行动。陈文聪和另外一名22岁青年成文光(音)一起被捕。

    警员在他们身上搜出6本泰国护照和一张护照的复印件。

    这七名泰国女子实际上是通过一个卖淫集团进行卖淫,集团由一名叫“戴维”的男子经营。他将这些泰女的照片发在网上招揽客户。

    陈文聪和成文光一起,为戴维经营位于伊丽莎白山公寓及芽笼廉价酒店的妓院,每天定时跟妓女收卖身费。

    两人也负责为妓女运送食物、安全套和润滑剂等,还打扫房间并每天向妓女收取费用。两人也会到樟宜机场接待抵达新加坡卖淫的妓女。

    不过,陈文聪却没有得到薪金,因为他才为卖淫集团工作了25天就被捕了。

    成文光已经被判监9个月。

    他们还有一位同伙21岁的陈传珩,即将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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