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

    新加坡部长吁性侵致死死刑 NGO驳

    新加坡19日电,新加坡外交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日前表示,性侵妇女或攻击儿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罪犯,应处以死刑,不过遭到公民团体反驳。

    尚穆根日前接受新加坡商业时报访问时表示,他认为性侵或性攻击女性导致受害人死亡,或是攻击儿童导致儿童死亡的罪犯,除非可以证明他不该被判死刑,否则都该处以死刑。

    新加坡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领军的18人委员会,正在探讨如何改革与他杀相关的法律,其中包括因虐童和性侵致死案件,尚穆根坦承自己的观点比委员会的建议更加严格。

    不过部份新加坡公民团体并不支持尚穆根的提议,“新加坡反对死刑运动”(Singapore Anti-Death Penalty Campaign)和“我们相信第二次机会”(We Believe in Second Chances)共同发表声明促请尚穆根重新思考他的建议。

    声明指出,增加刑罚并不会为受害者提供更多保障,尽管他们相信犯罪者应该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受罚,但是法律制裁不应该基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概念。若将定罪的性侵犯处以死刑,会让新加坡站在历史错误的那一方。

    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AWARE)对联合早报表示,欢迎尚穆根正视性暴力和保障妇女安全议题,但是AWARE 不支持尚穆根的观点。他们认为政府应该优先改善查案和定罪过程,而不是加重刑罚。

    AWARE 表示,受害妇女向警方报案的压力大,过程冗长,很多受害者在过程中没有获得该有的支持,导致不容易向罪犯追究责任。比起性侵犯的受刑罚程度,将性侵犯定罪的难度,对妇女的安危影响其实更大。

    AWARE 也质疑死刑的吓阻作用,认为更关键的是导正被性侵是耻辱,导致受害人不愿报案的现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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