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8月30日星期六

    中国再次提出与东盟商签《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综合讯,中国再次提出,愿意和东盟商谈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是去年总理李克强在东亚系列峰会期间提出这项意愿后,再度正式提出。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在新加坡访问的国务委员杨洁篪,在拜会李显龙时,作出这项表示。

    报道说,杨洁篪强调,加强同东盟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是中方坚定不移的政策。中方愿意同东盟积极商签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设,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区水平。

    杨洁篪说,新加坡明年将接任东盟与中国关系协调国,中方愿意同新方携手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报道没有提及李显龙的回应,但报道引述李显龙在会见中说,新加坡愿意为推动东盟—中国关系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去年,中国总理李克强在东亚系列峰会期间提出了商谈签署中国-东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建议,但东盟国家反应谨慎。

    李克强当时指出,睦邻友好乃中国与东盟合作之宝,要牢牢把握好这条主线。中国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东盟,将东盟作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愿与东盟国家积极探讨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体现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深化互利合作的信心和决心,为中国—东盟战略合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引领双方关系发展。

    最李克强的建议,峰会主席声明说:“我们赞赏地注意到,中国提议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但是,声明也说:“我们承认印尼的理念,友好合作条约应该包括更广泛的印度洋太平洋地区,不只是东盟和中国。”

    海峡时报引述东盟秘书长黎良明说,中国的新条约的建议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不违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五个创始国在1976年签署的和平条约,中国和印度在2003年成为首批非东盟成员的签署国。

    黎良明说,这个条约是东盟成员国和其他伙伴关系的基石,对于李克强新的建议,在感激的同时,先要进行小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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